公示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校务公开 > 公示公告 > 正文
上海师范大学附属青浦实验学校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
发布日期:2025-08-21    作者:上海师范大学附属青浦实验学校   

根据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国令第802号)第十八条工作要求,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。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:

经自查,截至2024年12月31日,我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。

特此说明。


上海师范大学附属青浦实验学校

2025年8月21日

分享到:
相关信息